4月1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鹿心社主持召开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为引领,把握改革新阶段特征,顺应改革新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形成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开放、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长效机制,迈出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坚实步伐,以新作为新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武、蓝天立、孙大伟出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在新时代新起点上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动员令,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理念新思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要义,全面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迫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以“三个不能变”为指导,自觉把我区改革放在全国大局下谋划,以等不起、坐不住的精神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巩固拓展改革成果。要注重统筹推进,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协同性。牢牢抓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一关键,着力在经济体制、开放体制、农业农村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文化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上下功夫,拿出一批突破性、创造性、先导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改革品牌。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效性。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的作用,完善改革队伍配备,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督促落实,着力营造深刻理解改革、热情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的社会氛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广西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听取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贺州市“多规合一”改革、自治区编办“四所合一”改革、钦州市浦北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自治区林业厅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治区科技厅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体制创新改革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要立足基层政权的基本定位和实际,以扩权强镇、创新体制、完善功能、强化公共服务为重点,探索一条与经济发达镇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城镇化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政府管理新模式,不断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
会议强调,编制广西资产负债表,要坚持真实准确与审慎核算相统一、国家标准与广西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与充分借鉴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企业、政府、住户等常住机构部门所拥有资产负债的规模、结构,为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有效性提供统计服务保障。
会议指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要把农业绿色发展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加快绿色转型,打造示范样板,完善农业绿色发展区划布局,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更加富裕、乡村更加美丽宜居。
会议指出,司法鉴定制度是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司法鉴定与办案工作的衔接,解决好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之间不协调、不衔接、不平衡的问题,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扎实抓改革落实,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多规合一”、“四所合一”改革、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同时也有一些改革措施落实进度还没达到改革部署要求,改革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各改革专项小组和牵头单位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查找深层原因,分层次、按步骤逐项解决,推动改革终端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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