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南宁市纪委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发出《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一要严明纪律规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严格遵守“十个严禁”承诺书签订活动,郑重做出并严格执行承诺,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对公款吃喝、违规收送月饼礼品、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节日病”问题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抓敢管敢碰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各种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财政、人社、工商、国税、地税、审计、机关事务、工会等,要发挥职能优势,根据各自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将专项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书面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找准职能定位,坚守责任担当,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开展明察暗访,紧盯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新变种,特别是对可变现的电子月饼券、可网购的“月饼”提取码、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算的“月饼红包”等花样翻新的“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紧追不放,做到露头就打。要加大执纪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四风”问题,从快查处,从重处理,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党委)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知》还要求,各县(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及时将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四风”新现象新问题的情况报市纪委,市纪委将对各级各部门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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